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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化州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回头看保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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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年初,化州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化州市22个镇(街道)的部分超市在售的散装食品的标签中未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情况,向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相关镇*府(街道办事处)制发并公开宣告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规范辖区内散装食品的生产、销售行为,保障食品安全。近期,相关行*机关均书面回复采纳了检察建议,并及时开展了整改落实工作。


  近日,为督促检查行*机关落实检察建议的情况,评估行*机关的整改效果,化州市人民检察院*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辉谋带领该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前往该市文楼、宝圩、平定、播扬等镇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


  检查组一行每到一个镇,均随机抽查该镇售卖散装食品的商家,仔细查看散装食品的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详细询问散装食品的进货来源、产品质量等情况。从抽查的情况看,商家都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标识,大部分标识清晰、明确、规范,但也有个别地方仍然需要改进。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即时向商家负责人进行反馈,要求其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通过“回头看”检查,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下一步,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的规定,持续做好公益诉讼“回头看”效果评估工作,把每一份检察建议做到“刚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好心平安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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