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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一房东主动减租两个月与租户共度时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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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记者今天从茂名市化州法院获悉,化州法院于近日成功化解了一起涉疫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主动减免两个月房租及部分水电费,被告租用原告房屋继续经营。

被告李某承租原告陈某的房屋做蔬菜生鲜生意,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刚开始,被告李某均能按约交租,双方合作较为愉快。然而,好景不长,自年9月份开始,被告的生鲜食品店主要以售卖猪肉为主,受“非洲猪瘟”影响亏损严重,资金断链无法周转,未能如期交租。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影响,店铺的生鲜经营更加惨淡,被告李某更加没有能力缴付租金。由于被告持续欠租,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缴清所欠租金等费用及退还租用的房屋。被告在应诉时表示所经营的店铺的前期装修费用投入了30多万元,希望原告能体谅其目前困难,愿意分期交租并继续租用原告的房屋。

法官在了解该案的具体情况后,根据不可抗力和公平原则进行普法释法,耐心调解,劝导双方能够互相体谅,换位思考,引导双方当事人合理分担因疫情防控导致的不利后果。原告在了解被告拖欠租金的真正原因后,同意减免被告两个月的房屋租金及部分水电费,并且愿意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被告也承诺尽快分期交纳拖欠的租金,继续真诚合作,互利共赢。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关家玉通讯员:李小玉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蔡冬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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