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心,男,51岁,公民身份号码:06****,住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旦河沙水沟村。
杨观,男,57岁,公民身份号码:23****,住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陈村镇那行渔业管区。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作出的()穗仲莞案字第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年4月10日依法立()粤09执号案执行。
被执行人陈心、杨观应向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富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但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联系人:陈法官-
孔祥亮,男,57岁,公民身份号码:17****,住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旦场居委会。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穗仲案字第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年4月2日依法立()粤09执号案执行。
被执行人孔祥亮应向申请执行人广州三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万元及利息,但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联系人:陈法官-
邹桂忠,男,29岁,公民身份号码:18****,住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牙象黎山村。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穗仲案字第20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年4月2日依法立()粤09执号案执行。
被执行人邹桂忠应向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偿还贷款本金元及利息,但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联系人:陈法官-
*镇坤,男,47岁,公民身份号码:44059721020****,住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平西肖斯巷。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粤09民初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年7月25日依法立()粤09执号案执行。
被执行人*镇坤应向申请执行人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拖欠款万元及利息,但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联系人:陈法官-
吴宗霖,男,35岁,公民身份号码:29****,住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光华南路号大院。
北海国际仲裁院作出的()北国仲字第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年6月13日依法立()粤09执号案执行。
被执行人吴宗霖应向申请执行人中投国信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支付代偿借款本金元及利息,但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联系人:陈法官-
简大浪,男,35岁,公民身份号码:27****,住广东省化州市鉴江区北京路。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粤09民初4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年3月16日依法立()粤09执号案执行。
被执行人简大浪应向申请执行人李佩珍偿还借款本金港币20万元及利息,但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联系人:陈法官-
张国成,男,35岁,公民身份号码:08****,住广东省高州市根子镇元坝新丰村。
梁羡丽,女,31岁,公民身份号码:10****,住广东省信宜市水口镇高岭瓦屋村。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穗仲案字第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年3月16日依法立()粤09执号案执行。
被执行人张国成、梁羡丽应向申请执行人吴东光偿还借款本金19万元、利息元,但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联系人:陈法官-
周燕梅,女,32岁,公民身份号码:08****,住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龙山镇博贺旧村。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作出的()穗仲莞案字第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年6月21日依法立()粤09执号案执行。
被执行人周燕梅应向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其他费用.7元,但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联系人:陈法官-
廖阿秀,女,46岁,公民身份号码:44092319730****,住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青山青泉村。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作出的()穗仲莞案字第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年6月21日依法立()粤09执号案执行。
被执行人廖阿秀应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其他费用.48元,但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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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柯伟,男,44岁,公民身份号码:44099750818****,住广东省化州市河西街道办凤泉路。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粤09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年11月30日依法立()粤09执号案执行。
被执行人吴柯伟应向申请执行人吕俊达偿还借款人民币元及利息,但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联系人:陈法官-
林丹晖,女,53岁,公民身份号码:12****,住广东省茂名市光华北路83号大院。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茂中法民三终字第36号民事调解书,本院于年9月27日依法立()粤09执恢15号案执行。
被执行人林丹晖应向申请执行人姜丽萍偿还借款40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联系人:陈法官-
凌耀宙,男,50岁,公民身份号码:17****,住广东省高州市大坡镇*堡双塘村。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穗仲案字第号裁决书,本院于年2月21日依法立()粤09执号案执行。
被执行人凌耀宙应向申请执行人汪明忠支付货款.3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但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联系人:陈法官-
彭兴伟,男,36岁,公民身份号码:29****,住广东省高州市马贵镇马坑垌头村。
武汉仲裁委员会于年4月24日作出的()武仲裁字第02032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年8月2日依法立()粤09执号案执行。
被执行人彭兴伟应向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本金.79元,利息计.20元,但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联系人:陈法官-
魏桂梅,女,39岁,公民身份号码:44099800903****,住化州市平定镇旺竹视头村。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作出的()穗仲莞案字第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年5月27日依法立()粤09执号案执行。
被执行人魏桂梅应向申请执行人郭杰、徐立清支付违约金元,但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联系人:陈法官-
来源: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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