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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2/27 9:25:00

生命是无价的!作为一个正常人,无论用多少钱来换取自己的性命,恐怕都不会答应。

但在现实生活中,意外总是不期而遇。当生命遭遇受不法侵害的时候,死亡赔偿金就成为慰藉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

然而在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一笔带有抚慰性质的金钱,却带来了更多的家庭纷争。

年1月13日上午,广东省化州市中垌镇马路头村委下属的新城村的一处工地里,55岁的李观娣正开着推土机进行作业。

10点钟左右,推土机突然从一个土坡上冲了下来,翻倒在地。李观娣被推土机压伤,医院后没多久就去世了。

既然是在工作中死亡的,家属应该获得雇主一笔不菲的赔偿。

那么,到底谁最有资格获得这笔赔偿金?

李玉芳是李观娣的前妻,两人生有一子一女,儿子患有精神疾病,都跟着自己生活。

得知消息后,她马上让在东莞工作的女儿火速回到廉江的家中,再一同前往化州商谈赔偿事宜。

1月15日,当她们赶到化州时,却发现钱已经被人领走了。

原来,死者的四个兄弟以极快的速度来到化州,在短短的一天时间内就和村长王惠志谈妥了18万赔偿金,并签署了《赔偿协议书》。

这让李玉芳很不满,因为她的两个子女才是死者的直系亲属。而且按照当时的标准,这种意外事故的死亡赔偿金,一般都在六七十万左右,怎么缩水到只有18万?

她知道当地刚刚发生了一起类似事件,一名农业户口死者获赔48万元;而李观娣是非农户口,还要抚养一个患有精神病的儿子,理应赔得更多。

为此,李玉芳以两个子女的名义向化州市人民法院起诉新城村和村长王惠志,索要死亡赔偿金67万余元;前夫的四个兄弟返还拿走的18万赔偿金。

不过,一名叫做李明航的男子与其监护人高子惠一同被列为原告,这是怎么回事呢?

李明航声称自己是李观娣与第二任妻子高子惠所生的儿子,同样有权拿到赔偿金。

但李观娣与高子惠没有领取结婚证,作为非婚生子的李明航,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和死者之间具有父子关。而李观娣去世后被迅速火化,也导致亲子鉴定无法进行。

所以,他的诉求没有得到支持。

年,化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观娣自身存在过错,承担30%的责任,所以新城村一共承担44万的赔偿金,扣除之前赔偿了18万,再赔付26万元人民币。李观娣的四名兄弟,返还拿走的18万不当得利。

但李玉芳在向新城村索要剩余的26万赔偿金时,却发现问题极其复杂。

新城村并非行*村,实际上是大马路头村下辖村民小组性质的机构,对外发包工程必须盖有上级大马路头村的公章才有效。

王惠志一直用自己的推土机,在外面承包推土工程。而之前那份《赔偿协议》上只有王惠志的签名,没有任何公章。

在村民们看来,李观娣受雇于王惠志,出了事当然由王惠志来赔偿。

于是,李玉芳向茂名中院上诉,认为工程是村长王惠志私人承包,要求将村长王惠志一同列为赔偿主体,与新城村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但这一诉求没有得到二审法院的支持,被驳回。

26万的赔偿追讨无望,李玉芳只好把精力放在被四个前小叔子拿走的18万上。

本来李观娣应该和她共同抚养患有精神疾病、没有劳动能力的儿子,既然前夫已经去世,那她拿走这笔赔偿金,用来安排儿子日后的医疗和生活费用也是理所当然的。

但四兄弟只给了5万,剩余的13万扣除丧葬费用,还有近10万,都给了现任"大嫂"高子惠。

他们也有自己的理由!

四兄弟知道这种事故至少应该赔偿60万,不过调解人说“打官司就算打赢了争取到万,对方如果转移财产,你们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在权衡利弊后,他们接受了18万的数额。

90年代,农村习惯摆酒就当结婚了,所以叔叔们都承认李明航这个侄子。他们说:如果可能的话,可以让李明航和他的兄弟做DNA来验证一下。

李玉芳也不否认,在没和前夫离婚之前,就知道对方与高子惠已经在一起了。

在四个兄弟眼中,李玉芳这个前大嫂就是为钱而来的,只关心能拿到多少赔偿金;平时向子女灌输爸爸不好的观念,搞得两个子女和父亲的关系十分冷淡。

李观娣去世的时候,他们就通知了李玉芳,对方却说:不关我事,你们几兄弟自己处理。

对此,李玉芳回应:我是没有马上去,我是要等女儿回来一起去。因为我已经离婚了,无权参与谈判,要得到子女的委托。

此外,四兄弟还透露,李玉芳的经济条件并不差,每个月有元的退休工资;并且在廉江有一栋楼房,自己住一层,其余出租。

而高子惠母子,一点生活保障都没有。

李观娣去世后,李明航每年清明都回乡拜祭父亲,但另外两个子女几乎没来过。

双方都有自己的道理,谁也说服不了谁。

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是非曲折难说清”!

生老病死如同一面镜子,照射出世间的人情冷暖。

希望当一个生命逝去的时候,亲人们更应该注重对逝者的缅怀,而非金钱的纠葛!

#律师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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