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邵一弘通讯员/林荫)森林督查高位推进,“以查促改”成效显著,是茂名全面推行林长制取得的积极成效之一。据茂名市林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年国家林草局下发茂名森林督查图斑个,经核查,全市案件宗,截至9月26日,已完成查处整改宗,完成查处整改率97%。
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茂名科学谋划、统筹推进,落实“林长制”,推动“林长治”。“树有人种、林有人护、山有人巡、事有人管、钱有人出、责有人担”,是茂名全面推进林长制以来最突出的变化。目前,茂名已完成高质量水源林建设和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造林2.82万亩,完成高质量水源林和沿海防护林新造林抚育5.86万亩,完成造林与生态修复面积亩,完成古树名木挂牌株。
通过实行分区(片)负责制,各级林长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年以来,茂名市各级林长开展巡林超20万次,协调解决涉林事件多宗;市县两级共发布林长令18道,林长批示61次,召开林长会议60次。
“各级林长履职尽责,从根本上解决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力度不够、责任不实等问题。”茂名市林长办相关负责人说。不仅如此,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高州市整合镇村党员干部力量,将镇村党员干部纳入林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网格“一长三员”管护模式,有效减轻了基层网格员的负担;为强化“以制促治”,各区(县级市)积极探索创新林长制制度体系,高州市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电白区、化州市、信宜市建立“林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部门横向协作,共同抓好森林资源管护。
茂名的森林覆盖率达55.70%,森林面积大,森林防火任务复杂。得益于林长制工作全市“一盘棋”,各级林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类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在“猎火行动”专项行动中,茂名市出动执法人员多人次,查处破获案件22起,警告教育人员多人;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五清行动”,全市“清坟边”处,“清林边”处,“清地边”处,“清隔离带”处,“清旅游景区”30处,严控野外火源。
森林资源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两山”转化渠道也进一步打通。茂名结合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暨“五棵树一条鱼一桌菜”项目,重点打造沉香、油茶、化橘红等产业示范点,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快林业产业发展。茂名现有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2家、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个、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6个、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县1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试点)1个、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9个、省级示范家庭林场1个、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3个。
如今,全域覆盖四级林长体系已在茂名形成。全市共设置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名,其中市级林长9名、县级林长名、镇级林长名、村级林长名;聘用护林员名,落实监管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