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见习记者刘柯辰
7月28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甘孜州秉持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落脚点的工作理念,针对当前州委巡察特别是巡察整改的薄弱环节,建立完善州委巡察整改工作“四项机制”,进一步厘清了州委、州级领导、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巡察机构、被巡察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等“七大主体责任”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大格局,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一是坚持层层传导,落实责任。针对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建立《州级领导干部督导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围绕整改准备、集中整改、持续整改3个流程环节,细化州级领导干部督导指导巡察整改工作4种主要方式和9项具体内容,层层推动整改责任落地落实。
二是坚持依纪依规,分类协作。针对部门协调沟通不畅,巡察工作质效不够好的问题,建立《州委巡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明确17个成员单位,覆盖巡察全过程各环节的联席会商、信息共享、政策咨询、队伍组建、巡察反馈、整改监督、分类指导、材料审核、成果运用和队伍建设10项协作配合职责,凝聚了巡察合力,形成深度融合的巡察监督闭环。
三是坚持边巡边改,挂牌销号。针对巡察期间问题整改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州委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工作机制》。规范了移交普遍性问题类、一般问题线索类、重点问题线索类3类立行立改事项的适用范围、移交办理、成果运用,强化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之间的相互贯通、协调衔接。
四是坚持分工协作,各负其责。针对巡察成果运用不够好、日常监督沟通不畅的问题,建立《州委巡察整改报告“四方会审”机制》。规定了州纪委监委机关、州委组织部、州委巡察办、州委巡察组“四方主体”在巡察整改报告审核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模式标准和时间要求,强化和问责问效,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