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年底,茂名全市共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8座(县级以上14座、镇级84座),设计处理能力达62.万吨/日(县级以上48.75万吨/日、镇级13.万吨/日),实现了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其中,年以来,共新增县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7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70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要求,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检验设施建设运行成效,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印发了《茂名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核查工作方案》,于3月下旬对全市所有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近年来新建成的7座县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
3月22日,市住建局有关人员、高州广业公司相关专家到信宜市镇隆镇、水口镇、北界镇、金垌镇核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据了解,此次核查工作采取交叉核查的方式,即从全市范围内的部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单位抽调熟悉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专家,并从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各抽调人员组成了18个核查组,分头开展核查。
3月22日,市住建局有关人员、环保专家组对高州曹江水质净化厂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工作。
3月23日,市住建局有关人员到化州市林尘等五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核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此次核查,各核查小组直接深入污水处理厂现场,实地查看了设施主体工程、附属工程、配套管网建设是否完成,通过查看工作台账了解了处理水量、负荷率、进水浓度和出水水质、污泥处理处置情况,同时了解了设施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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