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审核结果的公示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厅关于明确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策有关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茂人社规〔〕2号)规定: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每人每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根据文件规定,李浅英萍、朱海霞等28名化州团市委大学生支教志愿者符合规定享受该项*策。本次办理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期限为年8月至年7月,具体补贴金额根据申请人的服务时间、社保缴纳情况核定,以明细表为准,年共补贴12个月,合计元(贰拾叁万陆仟捌佰捌拾元整)。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受理股室:就业促进股,-。附件:高校毕业生(元共28人)到基层岗位补贴申请名单公示.xlsx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12月4日-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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