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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5/4 5:59:00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议

1月28日,我市教育局召开21年春季学期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细化工作要求,全面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市教育质量全面发展。

会议就年春季学期转学工作及学校项目建设工作作了具体的任务要求和部署,并通报年义务教育学校化解大班额和规范招生管理工作情况。对年全市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办学条件持续改善、各项管理更加规范、布局调整有序推进、教育大局和谐稳定等成绩予以肯定,指出了当前人民群众接受更加优质、更高层次教育的愿望愈发强烈的教育需求,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着力加快学校项目建设步伐、着力推进教育乡村振兴、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着力保障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作为重中之重,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化州市教育局年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议

市教育局*组书记、局长廖建诗就春季学期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强调: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严格把控招生关口,严格执行转学办理程序,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严格把握,严密程序,规范操作,把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

会议还就学前教育相关工作作了部署,市教育局中层主职以上干部;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属学校校长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在年秋季学期,我市的入学安排、化解大班额、控辍保学和学校扩容提质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全面提升我市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更好巩固工作成果,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学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年春季学期安排转入的对象

(一)本要求发布之日前具有化州市户籍且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本要求发布之日前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且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流动人口是指跨地级市以上流入化州市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①持有化州市居住证并有稳定合法住所;②在化州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2年以上。

二、明确申请转入学校的条件

(一)城区学校转入对象具有化州市城区户籍或符合流动人口*策的随迁子女。

(二)其余学校转入对象具有申请学校招生区域户籍或符合流动人口*策的随迁子女。

三、明确安排转入的原则

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申请转入学生情况和转入对象户籍,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如果申请转入人数少于或等于申请学校可提供转学插班学位数的,则直接安排到申请的学校。如果申请转入人数大于申请学校可提供转学插班学位数的,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额满即止。如申请人不服从安排的,则视为放弃学位。

四、明确不受理转入申请的情况

(一)小学、初中起始一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二)因城区学校的学位普遍紧张,原则上不接受城区内公办学校之间互相转学。

(三)转学不得变更年级。如果隐瞒申请转学,造成申请年级与实际就读年级不相符的将无法办理学籍转移,责任自负。

(四)小学平均班额达到45人,初中达到50人的年级不得接收转入学生。

五、明确转学办理程序

(一)申请转入面上小学的,到所属中心学校报名,由中心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安排转入的班级必须要少于45人,安排结果上报我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备案(具体报名时间及流程,以各中心学校公布为准)。

(二)申请转入化州市橘洲小学、化州市绿景花城小学的,到学校报名,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安排转入的班级必须要少于45人,安排结果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备案(具体报名时间及流程,以学校公布为准)。

(三)申请转入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学校和局直属其他学校的。统一于年2月18日至20日,由学生家长到教育局基信股报名登记,经审核相关材料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申请转入学生情况和转入对象户籍,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学校根据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接收插班生并做好插班生入学事宜,不得擅自接收转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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