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秋季化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转入学生安排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年秋季转入学生安排办法通知如下。
一,安排对象
(一)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具有化州市户籍且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本通知发布之日前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且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流动人口是指跨地级市以上流入化州市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1持有化州市居住证并有稳定合法住所;2在化州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2年以上。
二、下列情况不受理转入申请
(一)小学初中起始一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子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二)因城区学校的学位普遍紧张,原则上不接受城区内公办学校之间互相转学。
(三)转学不得变更年级。如果隐瞒申请转学,造成申请年级与实际就读年级不相符的将无法办理学籍转移,责任自负。
(四)小学平均班额达到45人,初中达到50人的年级不得接收转入学生。
三、学位情况
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详见附件1其他公办中学、直属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和城区小学今年暂无学位安排转学,民办学校可根据学校学位缺额情况自主申请转学。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年8月1日至8月10日,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请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茂名市中小学综合管理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