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批自治区农村牧区
示范文化户评选结果的公示
为发挥农村牧区文化户在建设乡风文明、提高公共服务便利性和覆盖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丰富乡村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近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农牧厅共同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扶持农村牧区文化户的实施方案》,拟在“十四五”期间扶持发展农村牧区文化户。年6月中旬,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文化户及示范户基本标准》,在各地层层推荐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开展了首批自治区级农村牧区示范文化户评选工作,评选出拟命名的首批自治区农村牧区示范文化户户。
现将首批自治区农村牧区示范文化户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公共服务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具体真实,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联系人:刘杨-
电子邮箱:nmwhtsw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