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
1、具有平沙户籍
2、在年9月1日前年满3周岁(即在年9月1日前出生,不含9月1日);
2、在教育行*部门审批的幼儿园就读;
3、享受学前教育补助未足三次。
二、补贴标准
南海户籍补助元/人/年。
1、西樵镇户籍在我区幼儿园就读或在佛山市外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幼儿园就读,发放元。
2、西樵镇户籍在南海区外佛山市内幼儿园就读,我镇发放元,余下元由就读的幼儿园所在区发放。
三、所需资料
1、《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登记表》(可扫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