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信宜法院雷霆出击
迅速执结一起金额达万元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该案自执行立案至执结仅用了14天
几十名建筑工人的工资终于得到解决
年6月,广东省某建设集团公司(下称建设公司)与信宜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房地产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建设公司承包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位于信宜市某社区“XX花园”第一期土建、机电安装工程。合同签订后,建设公司依约聘请工程队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建设公司于年5月向房地产公司提交了《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双方具名确认工程款进度款为万元,但房地产公司并未如约支付工程款,建设公司面临巨额的钢筋、混凝土欠账,更无法支付工程队工人的工资,经多次催促房地产公司付款无果后,建设公司诉至法院。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房地产公司于年6月25日前支付万元给原告建设公司。
网络资料图
案件虽调解成功,但房地产公司迟迟未按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给建设公司,建设公司于年7月6日向信宜法院申请执行。建设公司代表向执行人员表示,由于建设公司垫付了部分原料款,而房地产公司分毫未付,拖欠了建设工人几百万的工资,工人们都准备起诉了。由于涉案金额较大,且根据申请执行人的反映,案情还涉及工人工资支付。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执行人员立即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房地产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一周内迅速划扣该公司在某银行开设的两个账号中的存款共计万元,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7月20日,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对房地产公司尚欠工程款利息、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的申请,依法划扣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1元,至此,该案自申请执行到结案,仅用时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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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执行人员在发出《结案通知书》时,还特意提醒建设公司应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款,无论面临何种困难,都不能构成拖欠工资款的理由。建设公司代表则表示,在收到第一笔执行款时,已及时支付了所拖欠的工人工资。
近年来,信宜法院不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进网络查控系统覆盖范围和功能拓展完善,借助网络信息化资源,积极推行“互联网+”执行模式,不断适应移动网络发展趋势,加强对支付宝、移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