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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11/27 22:00:00

据化州法院通报称,近日该院审结了这样一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与他人的纠纷正在法院审理中,其又以相同的案件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因原告属于重复起诉,被法院裁定驳回。

基本案情

年5月21日,恒盛公司与第一建筑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恒盛公司将某综合楼工程发包给第一建筑公司施工建设,并约定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工程施工期间因特殊原因需要停工,第一建筑公司便撤离施工现场。年1月9日,双方对涉案工程进行结算,签订《建筑工程结算书》,确认工程总造价为万元。年11月28日,双方再次对涉案工程进行结算,签订《工程结算书》,确认工程总造价为万元。恒盛公司于年12月至年3月期间合计支付工程款80万元给第一建筑公司。

年11月,第一建筑公司起诉恒盛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称前案),请求恒盛公司支付尚欠工程款及利息。恒盛公司在诉讼中提起反诉,请求确认双方于年1月9日签订的《建筑工程结算书》和年11月28日签订的《工程结算书》无效,并请求第一建筑公司返还多付的工程款及利息。该案对本诉和反诉合并审理,尚未做出生效判决。

年6月,恒盛公司就该案件事实另行起诉第一建筑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称本案),请求确认双方于年1月9日签订《建筑工程结算书》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恒盛公司在前案反诉请求确认年1月9日签订的《建筑工程结算书》和年11月28日签订的《工程结算书》无效,并请求第一建筑公司返还多付的工程款及利息,该前案正在诉讼过程中。而恒盛公司又在本案再次起诉第一建筑公司请求确认年1月9日签订的《建筑工程结算书》无效。前案和本案基于同一个案件事实,双方当事人之间诉争的是同一个法律关系,即诉讼标的相同,且前案的诉讼请求包含了本案的诉讼请求,故恒盛公司在本案的起诉构成了重复起诉。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裁定驳回恒盛公司的起诉。原告恒盛公司不服一审裁定上诉,二审维持原审裁定。

法官说法

禁止重复起诉是指当事人不得对已经起诉的案件,就同一诉讼标的向法院再提起诉讼;若另行起诉,法院则裁定驳回。重复起诉包括“诉讼中重复起诉”和“判决确定后重复起诉”两种。本案恒盛公司与第一建筑公司的纠纷正在审理中,其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属于“诉讼中重复起诉”。构成重复起诉的前提是存在基于同一事实的前后两个独立的诉讼,且前诉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已经生效。判决标准是前后两诉当事人是否同一和诉讼标的是否同一。禁止重复起诉能使当事人减少讼累,避免就同一纠纷多次应对诉讼;同时能防止法院就同一案件进行重复审理,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避免就同一纠纷产生互相抵触的判决,维护司法权威。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关家玉通讯员:杨彩娟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杨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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