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五点多钟的时候,有网友在化州下郭见到对面屋的阳台上出现一个男性,全身光溜溜的,没有穿着任何衣服。网友见到即时吓坏了,家里有孩子,有伤风化啊!
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在公共场所裸体是肯定要被处罚的,连那些借“艺术”为名,在公共场所脱得精光搞“人体彩绘”也不行。只要是在公共场所,除了小孩子,任何人都得把衣服穿端正,不能故意裸露隐私部位。
在家里其实是无所谓的,随你怎么脱都行。对有些开放的男女,不关门不拉窗帘随便脱衣服的,虽然是污染了邻居的眼睛,但也只能算极不道德,有伤风化。
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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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化州前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