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8月21日上午,化州市人民法院*组书记、院长郑明海适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集中审理了三起涉嫌容留他人吸*罪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
三起案件,从开庭到宣判,整个审理过程仅耗时22分钟,平均每起案件不足8分钟。
鉴于该三起案件均系犯罪情节轻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案件,化州法院经检察机关建议和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省去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大大缩短了法庭庭审时间。庭审中,郑明海院长首先认真核实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然后详细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和适用速裁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将审理重点放在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和量刑建议上,在充分听取了公诉机关的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后,经综合考量,对这三起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以容留他人吸*罪对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案件宣判后,3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
院长带头采用速裁程序快速审结刑事案件,是化州法院贯彻落实刑事速裁程序改革的具体体现,有助于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今年以来,化州法院通过建立速裁庭、分调裁改革等制度,多措并举,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审判质效大幅提高,收到了良好效果。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关家玉通讯员:周荣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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